为确保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和计生家庭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县人社局定期与民政部门核对低保对象动态信息,及时与残联核对重度残疾人员名单,与计生部门定期核对计生家庭信息变动情况,每季度与公安部门核对60周岁以上养老金领取人员基本信息,每月与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比对,通过与多部门共同协作,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有序推进。截至10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4.1万人,新增参保2247人,参保率达93.75℅;续保14.29万人,续保率达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