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共汽车可不可以用他人优惠乘车卡(如学生卡、老年卡)?允许携带多大、多重的物品?乘车过程中发生了纠纷该向谁投诉?日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修订的《马鞍山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印发,其中就新增了这些问题的处置规则。
在新规则出台前,马鞍山市使用的是1994年11月由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联合颁布的《马鞍山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随着马鞍山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主体、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原规则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马鞍山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新形势。据了解,此次修订的新规则共计15项条款,从乘坐规定、物品携带、票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公共汽车的乘坐规则。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增加了乘客使用IC卡的相关规定,对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进行了量化和分类,明确了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投诉对象,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乘车规则经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合法性审查程序后,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