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作者:彭淑芳
内容:

  今年,我市3 个县全部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截至10月底,共补偿1367 人次,补偿金额777.69 万元,有效减轻了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去年,家住当涂县太白镇太白村的胡友萍不幸被查出了胆总管结石。为了治好病,她前前后后总共花了12 万元。而她的丈夫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也身患慢性病多年,这个原本就艰难度日的家庭也因此几乎一贫如洗。让胡友萍和家人欣慰的是,她参加了新农合,按照政策,她报销了6 万多元医药费。“这要是在以前,我就只能报这6 万元,自己要掏6 万元。但从今年开始,我自己掏的这6 万元还能再报销一部分。”胡友萍说:“后来我又报销了1 万多元,这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胡友萍第二次能报销这些钱,得益于新农合大病保险这一省级民生工程。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对农村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大病患者可以选择以单次住院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也可以选择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据了解,大病保险没有规定病种,是以农民在实际看病过程中产生了高额费用为依据,这也是我市对新农合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