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2日起,在央行调整存贷款利率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下调了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75%,五年期以上为4.25%。
据了解,贷款利率下调后,11月22日以前发放的贷款,今年年底前贷款利率不做调整,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贷款利率,按照新的利率执行;11月22日之后发放的贷款,直接按照新贷款利率执行;对于在利率调整之前已办理好贷款手续但尚未发放贷款的,则按照新利率执行。
以一户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30万元为例,采用1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偿还的话,月供由3109.15元降至3073.13元,减少了36.02元;采用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的话,月供由1897.95元降至1857.7元,减少了40.25元;采用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的话,月供由1520.06元降至1475.82元,减少了44.24元,一共可省15925.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