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1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宣判

作者:nancy
内容:  12月3日上午,安徽“4·1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在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董滨滨等四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十年不等,其中依法对六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2012年以来,台湾籍“明哥”、“鸿哥”(二人身份不详)等人在柬埔寨金边市组织了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成员分工明确。“明哥”、“鸿哥”和“阿宽”等人系团伙的组织者、指挥者,负责租赁场地、招募成员和提供作案工具。几名台湾籍“大姐”(身份不详)负责团伙成员的技能培训,成员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共同接听、回拔大陆公民电话,实施诈骗。
  自2013年3月,董滨滨、段席良等四十名被告人先后加入“明哥”、“鸿哥”设立于柬埔寨金边市95街的诈骗团伙。至同年的9月3日案发,短短半年时间,“明哥”、“鸿哥”犯罪团伙共诈骗大陆公民300余人,累计数额达3000余万元。2013年4月14日,“明哥”、“鸿哥”犯罪团伙采用上述手段诈骗了安徽省和县居民圣明琴人民币634.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滨滨等三十八名被告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冯雪平、王春艳犯罪数额巨大,四十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四十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