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到位 发放660余万元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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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岁的冯则云自小丧母,和患有疾病的父亲相依为命,而他却一直保持乐观。从特教学校毕业以后,他也试图找工作,但由于身体残疾和疾病等原因屡屡受挫,如今,他只能靠低保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补贴维持基本生活。“ 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是计生民生工程帮助了我。”他说。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民生工程,就是为了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同时也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政策,我市出台了《马鞍山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 周岁开始领取。我市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部执行城镇标准,并在国家和省的基础上,为每人每月再提标20 元,即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每人每月290 元,死亡的每人每月360 元。

  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今年4月,全市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完成,根据统计,全市范围内共有特扶对象1805 人。所有的扶助金在6 月26 日以前全部发放到位,直接发放到特扶对象的银行卡上。2014 年,全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达到660 余万元。与此同时,我市深入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普惠性政策中,体现与计划生育国策的兼容统一,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优先照顾,促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