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自公积金利率下调0.25%后,12月22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再做调整:规定不仅放宽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定范围,同时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其中对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无疑是降低了二次置业的公贷门槛。反观11月我市公积金发放情况来看,环比增长80.49%,1.5亿的发放额度更是创下近10个月来新高。
公贷需求大幅增长,且利好政策频频落地,对于购房者来说,被称作“救市”第三波的马鞍山公积金新政都有哪些亮点?本篇小编将带您一一解读。

亮点一:
购置改善自住房2次申请公贷
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新政:对为改善居住条件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解读:此前,对于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的,均执行二贷标准,即首付不低于50%且利率上浮1.1倍。调整后的政策,放宽了首套房认定的标准,比如原先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置的自住房又申请公积金贷款,则这套房仍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最低20%。
亮点二:
二套房贷款认定范畴放宽
允许第3次申请公贷
新政:对已办理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目前仅拥有一套住房的,允许第3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贷政策执行;
对已办理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合计贷款额未超过现行最高限额的,不论当前家庭住房情况,允许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二贷政策执行。
解读:与商贷相比,“只认贷不认房”的规定是公积金贷款的最大特点及优势所在,对于之前第3次申请公贷不予以发放的规定,此次调整有较大突破。如周先生已经申请过两次公贷,但现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则可以再次申请也就是第3次申请公贷。
作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公贷,无论当下家庭拥有几套房,只要合计贷款额度未超过最高限额的,均可再次申请公贷。这样使得原先贷款时间较早、贷款额度较低的家庭,仍有机会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
亮点三:降低首付款比例
——“二次公贷”40% 二手房贷款下调5%

解读:对于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来说,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至40%,即在上述案例中,周先生第2次申请公贷购买一套价值60万的房屋,新政调整前首付款为30万,调整后首付款只需支付24万。首付款比例的下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二次置业的门槛,对满足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需求有着积极意义。
亮点四:
调整三县最高贷款额度
双方最高40万元 单方最高28万
规定:上调三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为40万元,单方缴存为28万元。根据各县公积金资金存量和市场需求情况,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当作调减。
解读:即市区职工购三县区域住房及三县职工购市区住房的,贷款限额一律执行三县标准。此外,市区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单方缴存为30万元。
亮点五:
提高个人缴存者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账户余额10倍
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者,连续正常缴存时限达到2 年(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最高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 倍(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解读:个人缴存者贷款额度由原来账户缴存余额的8倍提高至10倍,一方面促进和鼓励了个人缴存公积金,另一方面也增强个人缴存者购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