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0月底我市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534人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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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29 岁的江西省鄱阳县女子杨淑良在马鞍山火车站错下了火车,当时身无分文,在路人的指引下,她来到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求助。杨淑良告诉记者,她来的那一天晚上,救助站给了面包,还有水,后来就在站里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走的时候,站里还给了路费。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 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市救助站坐落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内,建筑面积4000 多平方米,有救助床位100 张。该站站长申贵琼介绍说,站里承担着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护送返乡、临时寄养、长期安置、回访慰问等工作。这里的工作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主动救助,对于患病的求助人员,实现“ 先救治,后救助”,并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对受助人员进行亲情关怀。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做好这项民生工程,该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马鞍山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完善受助人员基础台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是我市深入推进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启动信息录入工作,将发放对象全部录入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散居孤儿走访、评估制度。市福利院院长许美说,作为此项民生工程的承办单位,市福利院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331 元,已经能够完全满足孤儿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