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省文明委发出表彰通报,授予花山区“安徽省文明城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称号;授予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华城社区、江东街道明珠社区、桃源路街道师苑社区、解放路街道西湖花园社区、金家庄街道新风社区等“安徽省文明社区”称号;授予马鞍山市公安局湖东派出所、花山区人民法院、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市第十一中学“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授予霍里街道濮塘村“第三届安徽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
花山区是城市主城区,更是文明创建主战场。多年来,花山区坚持做到文明创建不松劲,形成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和动力,全区人居环境明显优化,精神文明软实力切实增强。深入开展普及“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践行“我们的主题季”、“德行花山”巡讲巡演、社区“文明行为月点评”等多项系列活动,全区涌现出30 余名“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马鞍山好人”,数量为全市之最。涌现出1 名“全国美德少年”。“红袖标”工程当选全市十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牌。在“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中,全区投入资金1000 余万元,持续开展“清洁家园、爱我家园、美化家园”主题活动,打造出马濮路、濮塘“怪坡”、凤陆路等一批治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