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记者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联席会议上获悉,为规范全市广告设置,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将对占用公共位置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或拆除,对4处公共位置户外广告设置权进行拍卖。副市长苏从勇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严格按20%的比例规定,留足公益宣传广告位并由市市容部门统一调配。
据统计,目前市区占用公共位置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户外广告分别为10处和3处;初步确定进入市招标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的4处公共位置是:宁安铁路与采石河路交叉口西南,拟设两面高立柱广告;江东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红旗南路与汇林路交叉口西南角,幸福路与天门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等3处均拟设落地广告牌;对占用公共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的部分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后,今后不再设置广告位;对所有有产权的广告位统一收归公共资源,确需进行公益宣传的部门单位,经市市容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同时还将加强楼宇户外广告的管理,今后将逐步取缔建筑物顶部广告牌,到期的楼顶广告牌将组织拆除,原则上不再新批楼顶广告,禁止用广告画面大面积覆盖建筑物外立面,可设置嵌入式广告,鼓励设置LED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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