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荣膺“第一届安徽省示范文明城市”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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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文明委通报表彰了一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马鞍山及其县区部门囊括多项荣誉称号。

  据了解,此次省文明委授予马鞍山市为“第一届安徽省示范文明城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当涂县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含山县为“ 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和县为“第三届安徽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雨山区、花山区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城区”、“第二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含山县陶厂镇等5 个村镇为“第三届安徽省文明村镇”,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华城社区等19 个社区为“第四届安徽省文明社区”,市纪委(市监察局)等70 个单位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