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门提出将尝试购买安置房、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国家层面还未出台具体政策,而“政府购买商品房转保障房”需解决三大难题。昨天,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并咨询了房产专家,对新政策中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尝试找出解决办法。 记者陈晶
60平米商品房小区哪里找?
解答:可以购置合适二手房
与棚改房、商品房相比,国家对保障性住房面积有着详细要求,住建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2010年,住建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是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这就是难点,棚改房还好说,但商品房面积大多在75平米以上,90-130平是主流面积,想找到集中的小面积房源难度太大了。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一级,在出台政策前,对这个问题都必须慎重。”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房源问题,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适当购买二手房改造为保障房,特别是一些老式小区价格、房屋面积都合适。“二手房附近配套设施齐全,既可满足二手房主更换新房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又可以达到消化存量房贷的目的,之前已经有省份尝试。”
购置资金如何筹集?
解答:全力筹集社会资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近几年房价始终居高不下,根据住建厅统计,2014年全省商品房销售均价为5316元/平方米,其中济南、青岛等城市都超过了8000元,如果大面积购买所需资金必然不是小数字。“仅靠财政支出,效果不会好,会使政府财政背负巨大压力,导致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保力度等方面投入不足,造成资金分配不平均。”
在2月3日举行的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住建厅负责人就对“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除了财政投入外,山东省还将争取通过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扩大债券融资等办法,尽可能的吸引社会力量,筹集棚改房等保障房建设资金。
租金怎么计算?
解答:原有计算方式不会改变
对于急需申请保障房的人来说,对于商品房、棚改房改保障房,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租金会不会涨”了。对此,住建厅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具体政策未出台,租金问题还没确定,“根据国家要求和山东实际情况看,租金计算方式不会改变。”
记者了解到,各地市都已经出台具体的公积金标准,都是按照房源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平均租金的百分比来收取。比如济南市就规定,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Ⅰ类标准); 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Ⅱ类标准); 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Ⅲ类标准)。
背景新闻
我省拟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
1月23日召开的全国棚改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随着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棚改的不断深入,棚改房源将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建设,而是可以让应接受保障的家庭到市场上购买,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实现保障。特别是在一些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
作为全国2015年计划整改棚户区数量最多的省份,山东迅速将这条措施落地,住建厅厅长宋军继表示,2015年将推广青岛、潍坊等地经验,在棚户区改造中,集中采购区位优越、价格适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消化市场存量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