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4月启动 明年起要参加“国考”

作者:彭淑芳
内容:

  马鞍山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今年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一年两次,上半年4 月份进行,下半年9月份进行。由于从2013年9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启动,目前全省的教师资格认定处于过渡期,仍有不少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将采取“老办法”进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将是“老办法”实施的最后一年,从明年起,想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据该局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应在安徽省。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马鞍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该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另外,对于户籍或工作的学校所在地在马鞍山,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截止到2014 年2 月,已取得“两学”(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和截止到2014 年2 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已在2014 年12 月31 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者,均可在2015 年12 月31日前通过网上申请,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两学”考试成绩将不再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依据,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 年2 月以后取得的,将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记者 黄莹

■延伸阅读: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两次,笔试一般在每年3 月和11 月各举行一次,今年上半年笔试时间为3 月15 日。通过“国考”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如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可以进一步关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的“公告公示”栏中有关认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