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提醒:在微店、网店购买进口食品需谨慎

作者:许菊
内容: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网购的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知道怎么使用、是否过期。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网络销售的进口食品存在商家擅自加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自行分装、进货时未索证索票等诸多安全隐患,其中最严重的是因进口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少数商品未经检验销售,消费者根本无法分辨自己购买的进口食品的真伪。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进口食品的购买渠道已经多元化,除了在大型商场、超市的专柜购买,各种代购业务也在电商网站和微信微店十分流行。由于网络代购价格较低,且商品品种齐全,受到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追求时尚生活和品质的年轻人的青睐。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场所及正常渠道购买进口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核对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切莫盲从直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