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日前正式下发,自3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据悉,根据新标准,全省农用地平均补偿标准达到每亩39108元,与调整前的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
根据新标准,按照相应的标准、级别和范围进行补偿,各市标准不一,合肥补偿标准最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世蕴介绍,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两类,都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合肥、淮南(不含潘集区)、淮北、马鞍山(不含博望区)市辖区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他市、县(区)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