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刑事被告人出庭受审不再穿“马甲”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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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韩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被告人韩某没有穿着看守所配发的“马甲”,而是身着便装出庭受审。今后在马鞍山,这种剔除“罪犯标签”的审理形式将成为审理一般刑事被告人的“庭审常态”。

  据悉,这一改变正是基于最高法院近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关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作为65 项司法改革措施之一,它的实施不仅是形式上的改变,更体现了司法观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