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宣布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绿色建筑单体示范项目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通知》对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和申报程序做了明确要求。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为两年内可竣工,拟建或在建的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业主单位,应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及良好的资信;拟建项目应完成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建项目报批手续证明材料齐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公共建筑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拟建项目开工前、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同时,对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其他绿色建筑等项目优先支持。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可着手准备材料,登陆安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60.166.12.119:7012/Lj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