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付比例降至20% 打响额度上调前仗

作者:张会敏
内容: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发布公积金新政,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房贷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此,德佑链家市场研究部总监陆骑麟指出,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成,对于购买房屋总价相对较低的刚性需求或有较大刺激作用。此外,如果上海公积金额度上调政策落地,影响将放大。  
  
首付比例降至20% 刺激刚需
  
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成,从消费者购买信心看,将进一步释放有需求的群体。
  
以上海为例,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按照每人40万元、每户80万元的公积金可贷额度,如果按户买,除去公积金80万元贷款,剩下20万元按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20%付款正合适。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将放大首付款比例调整带来的好处。”德佑链家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夏方倩指出,对于购房者而言,虽然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是两方面,但可贷额度亦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实际上,上海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也正在酝酿上调,从原来单人最高可贷40万元上升至70万元,每户最高可贷80万元上升至140万元。该方案或将在3月底上海市公积金管委会上讨论,确定最终的上调额度并尽快落地。
  
促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
  
目前,上海实行的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含补充公积金),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含补充公积金)政策是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实施,而在这之前实施的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2007年9月1日个人和家庭贷款的调整幅度分别为33.3%和60%,此次的调整额度如果落地都将达到75%。
  
据德佑链家市场研究部监控数据,2007年,上海市商品住宅的成交均价为10556元/平方米,平均每套房源的成交总价为133万元,而经过7年时间,房价的不断上涨,到2014年,全市成交的商品住宅的套均总价达到了324万元/套,相较于2007年增加了1.5倍。
  
陆骑麟表示,经过七年的发展,房价出现大幅上涨,原先的贷款额度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在购房者的需求,也无法起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作用,因此,提高贷款额度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进一步减少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支出,充分体现公积金的保障制度。“配合此次的首付款比例20%,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也是一种趋势,也将会有利于保障自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