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补发部分将于4月28日兑现到位,同时补发1—3月应增加的养老金,下辖三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同步进行。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待遇调整,马鞍山市本级约有13.4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条件,月增加发放养老金待遇约2650.37万元,补发4个月约增加发放10601.39万元,调整补发的待遇将于4月28日兑现到位。
具体到每个企退人员的养老金能增加多少呢?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只要企退人员符合调整待遇的条件,就先加125元,然后再算工龄、年龄能加多少钱。”
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这里所说的缴费年限,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就是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工龄,1年工龄加2元钱。”负责人提醒企退人员,尾数不满1年按1年计算,是指累计工龄的月数除以12个月,剩余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此外,我市对高龄企退人员也另增加养老金部分。据介绍,2014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