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级受理窗口可投诉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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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末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结付的高峰期已过,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永不止步。近日,马鞍山市推出七项举措,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找谁?维权讨薪该问谁?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需求、方便农民工讨薪,市住建委、建管处和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三级投诉受理网络。市一级行业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一级投诉受理窗口;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园区、新区设立二级投诉受理窗口;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三级投诉受理窗口,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确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构和人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落实属地责任也是让清欠工作顺利解决的重要环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清欠原则,市人社局、住建委等将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

  建立工资巡查督查机制,巡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将得到及时处置,拖欠工资的企业(单位)名单也将公布,对重点拖欠工资的企业(单位)和建筑工程项目,包保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实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层级监管、权责对等、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部分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行政处罚、建筑市场行为管理等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下放,由各区政府、开发园区、新区管委会履行。

  “专款专用”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准时发放具有重要作用。马鞍山市全面建立建筑领域工资专户,规定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均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储账户,建设单位每月及时从施工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按25%比例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做到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避免施工单位采取拖欠农民工工资以“绑架”工程款。

  对恶意欠薪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各级人社部门将及时立案调查,严格按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给予处罚(处理);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工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并对欠薪者可能逃匿或已逃匿的案件,做到提前介入,依法控制欠薪责任人或网上追逃,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同时,马鞍山市相关部门还将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和建设施工现场,印发小册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广大农民工的法制意识,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并对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增加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