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个月房管局交易中心派队轮筹一事引起市民热论,因为交易流程环环相扣,其中一环出现阻滞,势必影响后面的流程,如业主可能迟收到楼款、新业主心急等收楼。一位读者给本报按揭信箱发来电邮,称在某大型品牌中介的按揭公司办理商业贷款,在房管局过户交税后迟迟未见按揭“尘埃落定”。这名读者或许就是心急等收楼的新业主。本报邀请亿诚按揭业务总监陈广雄解答银行放款方面的疑问。
读者提问:我是在某大型中介行属下的按揭公司办理商业贷款的,该成交物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了税费后,按揭公司通知我说银行在入押,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放款给业主。请问实际时间是需要这么久嘛?之前办理贷款手续时间也已经拖了很久。
陈广雄答:我很理解读者的焦虑,但这位读者或许不明白按揭的具体流程。首先房管局没有办完抵押登记,不能说是按揭完成。第二,转按正常来说,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确实要在抵押完成后才能操作。上手业主无银行按揭,过户交易相对简单一些。涉及“转按”的房屋按揭贷款,时间要加长。如果客户申请了阶段性担保,就可以有几种提前放款方式。目前市场上有如下几种提前放款方式:
1。递件快放,交易回执放款,费用高,担保公司承担风险高,一般不采用;2。税单快放,凭交易过户后的税单放款;3。入押回执放款。
后面这两种方式,风险相对小点,费用也相对便宜,比较多客户选用。根据亿城在建行“转按”的历史数据,一半以上的客户由于忍受不了办理时间过长而选择了税单或者入押快放。提前放款必然涉及阶段性担保,收费也因放款时间快慢而有不同,总的来看,收费高低体现“时间就是金钱”的市场原则。目前市场上对提前放款收费标准大致如下表。
银行按揭办理需时,买卖双方还需注意办理期间所产生的月供应由哪方负责。“转按”一天没办完,旧业主仍需继续正常缴付按揭的月供款。在“转按”交易中,业主认为房屋已过户,应由新业主来承担旧按揭的月供;新买家则认为自己只负责新按揭的月供。近几个月楼价上涨较快,业主一方面觉得自己卖便宜了,另一方面因为交易流程长而继续供楼,比较难接受,故此他们一般都不肯早交楼,除非买家帮忙供楼。建议买卖双方应在购房协议上对“转按”手续期的月供及提前放款所涉及的费用共同商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记者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