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项目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从2015年起,由各县区人社和住建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季度对辖区内建筑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预测机制。
据了解,检查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开展一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建筑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检查自去年以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或引起群体性上访的建筑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农民工实名制落实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出勤考勤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情况,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遵守劳务分包有关规定情况,以及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非法用工等其他情况。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原则,我市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预测处置机制,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分为三级预警及处置,企业拖欠全体劳动者2个月工资的为三级预警,企业拖欠全体劳动者3—5个月工资的为二级预警,企业拖欠全体劳动者6个月及以上工资或因企业欠薪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为一级预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我市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失信惩处机制,形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又讯 5月22日,市人社局对2015年“两节”期间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奖惩情况做了通报。
据了解,共有19家建筑施工企业被授予“2015年度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享受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优惠政策;15家对清欠工作重视,进步明显,支付到位的开发、施工企业得到通报表扬。此外,市人社局对管理混乱,处置不力,引发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16家施工、劳务企业及其项目经理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提高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征缴比例;对工作消极,逃避责任,引发农民工上访的12家开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提高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征缴比例;将蓄意组织农民工上访,恶意讨(逃)薪,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19名项目承包人(班组长)列入“黑名单”,并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今后各建筑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其从事建筑工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