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堆土是楼房倒覆主因
在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
专家组成员、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说,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专家组经过勘察、检验、复核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
“在建楼房的倒覆事故,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是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院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周边房屋仍需作安全检测
上海市政府3日宣布,“莲花河畔景苑”其他在建楼房状况稳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事故发生后,抢险指挥部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分别对在建的其余10幢楼房、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防汛设施和道路管线进行不间断监测,并对燃气、电力等管线进行了逐户安检。专家组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道路管线等未受影响;在建的其余楼房安全状况稳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黄融同时表示:“倒覆楼房周边的房屋的状况趋于稳定,但稳定和安全是两码事,不等于说房子就是安全的,接下去还要对周边的10栋房子进行安全性检测。”
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江欢成说,事故发生后,首当其冲的工作是“抢救”与倒覆的7号楼情况类似的6号楼。6号楼紧邻7号楼,也是后方有堆土、前方有基坑,只是6号楼距离基坑的距离比7号楼远些。经过清除堆土、回填基坑的抢险施工,6号楼第二天即向北复位约8毫米;清除堆土工作完成后,6号楼已经复位29毫米。
房子虽倒贷款仍然要还
房子都倒了,是不是可以不还贷了?这是很多买了“倒塌楼”业主的疑惑。
据记者调查了解,给“莲花河畔景苑”发放个人按揭贷款的主要是三家银行,包括交行、工行、上海银行(包括给未倒覆的小区其他楼房按揭),涉及的商业按揭贷款大约1亿多元,其中涉及倒塌大楼的商业按揭贷款约几千万元。
“确实有个别客户提出是不是可以停止还贷了。”某银行个贷部门人士透露,几家银行之间也有进行情况沟通,以便能够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不过,从目前来看,借款人的还贷责任仍是难以免除。
上海美达房地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世福认为,从民法看,借款人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而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如果抵押品灭失,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陈世福表示,如果贷款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但银行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欠款。
但让倒覆楼的受害者来还贷,显然令人难以接受。不过银行人士和律师都认为,借款人可以通过向开发商索赔,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因此,这些贷款银行也只能等待上海市政府的解决方案出台再做具体行动,“毕竟此事不同于一般的客户违约赖账”。
上述银行个贷人士推算,以该楼盘7万平方米体量、每平米1.5万元价格、销售了70%-80%计算,销售收入额可达到7-8个亿,如果开发商没有挪用资金,或者转移资产,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应该可以负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不过,有意思的是,“目前没有听说有银行给开发商发放了开发贷款。”一位大型银行人士透露。开发楼盘不贷款的确实比较少见。“该项目楼面价不过600多元,加上建筑成本1000多,成本相当低。”一位房地产人士如此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