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出台新规明确停车收费月标准 私家车最高180元

作者:孙军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车辆停放收费管理、维护存车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市物价局出台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明确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职能和收费监管。

  根据收费标准,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所负责管理的停车场开展停车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有关规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每辆摩托车14元/月、踏板式电动车10元/月、脚蹬式电动车8元/月、自行车6元/月;小型车规定收费,无论有无约定,地上、地下停车场(库),每辆均不得突破指导价标准180元/月。

  住宅区内配套的停车库(棚)应做到规范管理,按照微利保本的原则,发挥其服务功能,方便百姓,便民利民;加强收费公示,按照规定要求制作收费公示牌,将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张贴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让群众明白交费。市物价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对超标准收费、没有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未执行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一经查实,给予吊销服务价格登记证。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