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朋友说到家里房子被拆了,不知道是该钱还是拿房,很是烦恼啊,拿房的话,就意味着是安置房,5年内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允许买卖,7、8年后也是小产权,算集体的,而且质量也不是很好,拿钱的话,就那点安置费,现在的房价那么高,根本就买不起那些所谓的商品房,一家6口的话,怎么着也要2套房子,现在光一套房子装修好就得近7、8十万了,那房子被拆后,你是选择拿安置房合算呢还是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