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暂行规定》明确 租售二手房不能遍地撒网

作者: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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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合肥市二手房网签工作终于落定。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正式印发,即日起合肥二手房网签正式开始实施,合肥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包括买卖和租赁)都应该进行网上备案,合肥市辖四县和巢湖市可参照执行。

  同一套房子,在不同的网站、媒介,所公布的价格等信息可能完全不同,往往让买房的人看花眼。

  此次,《暂行规定》中明确,委托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的房源采取先到先得,同一房源在同一时间只能由一家经纪机构挂牌。经纪机构接受存量房交易经纪业务后,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与委托人签订经纪合同,将经纪合同文本传送至登记机构备案,并及时发布委托交易房屋的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前,应当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取得网上操作资格。

  如果房主想不通过中介、自行出售出租二手房的,也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签订和网上备案手续。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房地产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