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作者:孙军
内容:

  3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33元,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配套政策另行公布。

  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市物价局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精神,受省物价局委托,就调整马鞍山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多次召开听证会,并按照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综合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将调整马鞍山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请示、听证报告、听证参加人签名的发言记录等相关材料上报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会议精神,确定合肥、马鞍山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33元;蚌埠、淮南市每立方米2.41元;滁州市每立方米2.20元;铜陵市每立方米2.63元。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