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六期商品住房部分房源公开销售现场会的通知

作者:孙军
内容:

   第十六期商品住房退房房源自2012年3月31日公告,公告期为15日。在公告期内报名申请购买人超过2人,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抓阄方式确定购房人,并经公证处现场公证,公证费人民币2000元由中签购房人承担,请上述报名申购人于4月18日前交纳诚意金人民币2000元,交款地址:房地产大厦五楼“财务室”,并于2012年4月20日下午3:00在房地产大厦四楼会议室参加“第十六期商品住房退房房源公开销售现场会”。
届时请已经交纳诚意金的报名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诚意金收据准时参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做弃权处理,会后未中签者全额退还诚意金,中签者诚意金充抵公证费。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