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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如委托理财、入股分红、会员卡、席位证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如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地下钱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
5.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6.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 ![]()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 1.损害参与者利益,使其遭受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集资是社会的“毒瘤”,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中信银行马鞍山分行提醒市民: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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