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5月1日起马鞍山市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作者:masok
内容:

5月1日起,《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届时,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全年所有时间一律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对违法燃放行为,公安、城管等部门会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处罚,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理。违法燃放的当事人,一律予以罚款、拘留、曝光,对阻碍执法的行为则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燃放的要被双重处理。

禁放区政府、管委会将加强信息摸排,实行禁放网格化管理,及早获取婚丧嫁娶、开业、搬家等详尽信息,提前登门入户,做好宣传劝阻工作,必要时驻点值守。发生了违法燃放行为,将依据包保责任进行追责。

安监、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将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依法取缔违法销售网点,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加强对小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的执法清查。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自建仓库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此外,相关部门在近期将依法撤回、注销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并于4月30日前处理完毕。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放管理,我市鼓励广大市民实名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首名举报人分别给予 3000 元、2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