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办教育发展很快,但硬件和软件存在的问题不少,打政策擦边球的现象很多,甚至有些人把它当成新的快速生财之道。所以整治了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必将是治理家长们同样关注的校外辅导机构。在国家相关新的政策出台前,很多地方都已先行一步开始这项工作,例如我省的合肥市,对民办教育整顿的内容不少,而且比较具体列出44条红线。 例如合肥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单个教学场所或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 3人。每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配备至少 2名专职管理人员。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请的兼职教师要征得其单位书面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其次是办学资金和规模,开办资金数额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单体教育机构开办资金一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每增设 1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一般不少于人民币 10万元。开办资金应当存入学校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并出具有效证明。居民住宅内不允许举办民办培训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如果想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无产权证房屋等作为办学场所,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可能招收不满 14岁及以下儿童(含幼儿)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3层及以下;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还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面积应当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设的学科补习、辅导、培训内容,应基于相应的课程标准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及教学方案。所有招生简章或广告、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要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外,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供餐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招收寄宿学员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