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山市女子胡某一直低头在看手机闯红灯横过马路时,与一辆向正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胡某和摩托车乘客张某身受重伤,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中山市第一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横过马路,而且在穿行马路的过程中一直在使用手机,这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最近依法判处行人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走路玩手机、开车(电瓶车、汽车)看手机都是很危险很恶劣的行为。据说中山之前已有案例,一个女玩手机在十四村横穿马路被大车碾压,现场惨不忍睹。真的不理解许多马路上的低头族,连起码的安全知识都不懂,手机内容就那么重要吗?难道比生命可贵?二十万,一条生命没有了。 说到看手机,平时在外觉得最可怕的是外卖小哥,一边飞快的骑着电动车,一边看手机,而且经常闯红灯和逆行,真的非常危险,虽然生活不易,但安全更重要啊!一旦出事,双方家就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