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盘碗碟勺 于 2017-11-14 06:06 编辑 因醉死牵连同桌劝酒者担责的事现在屡见不鲜,据说咱们马鞍山也出现过醉酒摔伤后找一同喝酒的赔偿这类索赔事件。 这样的事现在升级了,巢湖出现既没喝酒,也没劝酒,同桌醉驾身亡也担责的判决: 家住巢湖市的严师傅在一工地从事内墙装饰工程,去年10月份的一天,他被工友叫去喝酒。回到工地睡一觉后,他驾驶摩托车出去,发生交通事故伤重身亡。事发后,他家人一纸诉状将与他一同吃饭的3名男子诉至法院。近日,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不论是当时与严师傅共同饮酒的人,还是没有喝酒的,均被判承担相应责任。 大家觉得这样的判决合理吗?都是成年人,有自主行为能力的,酒后开车同桌担责,酒后杀人同桌也要担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