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刚买一套房子,装修时候发现楼上竟然是小饭桌,每天中午将近有几十上百号左右孩子(220大平层,面积大)上下电梯过来吃饭,又吵又闹,很多不是本小区和本栋楼的,不仅扰民,而且电梯的安全也受到影响 我从物业了解到,该小饭桌无工商登记许可,无消防安全许可,无卫生安全许可,无办学许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许可,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非法黑小饭桌,一旦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或消防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小区物业多次上门沟通调解,告知仅仅私自将民宅转为商用已严重违反《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小区物业多次上门沟通调解,但均未有任何结果 请问大家怎么看,以及觉得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