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开马鞍山二十多年,2015年10月1日回来同父母住,2015年11月13日在秀山买了一套花园洋房期房,当时房价56.5万。2017年1月通知拿房3月份交的契税,维修基金,6月份办的不动产权证,之后经朋友介绍去一家寄卖行以房产抵押借款,又去含山做了公证,当天在公证处寄卖行的人说只要还钱不就没有事做公证是为了对双方的保障,我想也是,就把名字签签也没有看,没有想到两个月不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公证处签那份委托书上的委托人也就是寄卖行的员工,他就以22万的房屋买卖合同把我房子过户到寄卖行儿子、媳妇名下,在法庭上那个委托人还作伪证,说他无业和寄卖行是朋友,当初是我委托他要求做委托人,以房抵债过户给对方,法官问他房子过户后有没有和我联系过,见过面,他的回答是没有,在此我想问一下我一套市场价值九十多万的房子,我就抵债不要了,还有就是我怎么会把我唯一的财产委托给一个与我毫不相干也不认识的人,我如果不去寄卖行借钱我想这辈子也不会认识这个委托人,开庭已经过去35天了,没有任何结果,还有一个寄卖行的员工说他担保跟寄卖行帮我借了十万他拿的现金给我,没有打条子,再试问一下马鞍山的小贷公司寄卖行这些地方借钱打条子是不是多要打双倍的借条利息先付,我借了三十万,到账只有26万4千,一些平台费,上门费,一个月的利息,如今寄卖行说我欠他们56万,多出的30万不是三万啊,这一大笔钱我要怎么花吆,三十万现金我怎么拿吆,数数也要半天吧,他们太欺负人了,我到账的26万4千我是怎么花的银行都有流水,为了要回房子父母在外帮我借了钱请律师,眼看这场官司快三个月了,没有任何结果,求求大家帮帮忙告诉我哪里能帮我申冤还我房子![]()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