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喝酒先签“生死状”,这样做真能免责吗?

作者:masok
内容:
春节不光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许久未见的同学朋友之间也要聚聚。

聚会免不了要喝酒,

于是所谓的“免责承诺书”出现了,

网友把它戏称为“生死状”。

但,有了这个就能免责?

而在今年的春节里,

这样的承诺书又出现了!

2月21日,在青海西宁,

同学聚餐前,大家纷纷签字。

组织者当场宣读承诺书,

然后大家落座开始用餐。

参与者说,这是为提倡饮酒适量。

既然“承诺饮酒适量”

为何还整这么一张“生死状?”

或许是受酒后出事同饮者担责的案例影响,

大家免不了提心吊胆。

仅仅搜索最近两月的新闻,

的确相关案例有不少。

但是,

签了这张承诺书就能免责吗?

这样的酒后免责承诺书应当是无效的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军认为,(((9)))。从《合同法》的角度而言,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张耀军表示,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

签这样的“免责书”没有法律作用,

饮酒适量、不劝酒,

不拿喝酒衡量感情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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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海洋饼干 于 前天 19:35 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