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保养却被“毁容”车主无奈要求赔偿
作者:晴阳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晴阳 于 2009-8-14 14:27 编辑 [/i]
信息来源:皖江晚报
[attach]27753[/attach]
市民张先生把爱车送进马鞍山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去维护保养时,车子还没出大门,就被店家的员工“毁了容”。
张先生向记者介绍说,他今年5月15日在广州本田马鞍山雨骏4S店购买了一辆锋范手动挡汽车。8月9日上午去做首次保养。保养之后,雨骏店雇佣的无驾驶证的员工,将车开出修理车间之后,撞到了4S店的钢化玻璃墙及大门柱上,导致这辆新车在首保时就出现了严重人为损坏事故。
事故发生后,该店没有人员及时出面处理,经多次催促,五小时后才由该店一名售后服务员接待车主,并拿出一个处理方案,一是把撞坏的车修一下,二是拟再对车免费做一次保养,不愿保养就赔偿3000元。张先生说:这样的服务,这样置消费者的权益于不顾,谁能接受?必须要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记者拨通了马鞍山雨骏4S店王志勇经理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张先生不同意处理意见,可以找一家双方都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评估损失,同时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图为车撞到玻璃门的情景!
81136965 回复:这老板欠扁!无照驾驶可以告他···
浮华过后, 回复:占楼 占楼 占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