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看法 (内容引用)

作者:MM顽强—姿态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MM顽强—姿态 于 2011-8-17 08:54 编辑 [/i] 最近,政府出台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有两条引起轩然大波。 [color=red]其一[/color]“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 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们戏称此项规定是“棒打小三”。 [color=red]其二[/color]“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 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地说,就是离婚房产问题看房证,房证上谁的名字最后就判给谁。 这项规定网友认为实际上是鼓励男人离婚,因为离婚成本锐减。 我个人觉得。以后对于我们女性。结婚真要慎重 因为对我们来说,结婚除了受伤害和付出外,将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如果不结婚,好好经营女人自己的事业,完全可以平平安安的过得很好 这比结婚嫁人要实惠、安定、富有和幸福得多。这样一来会使得更多的男人找不到女人 如果大家都不结婚,那么生理问题的解决必定来自“乱来” 而社会上男女之间乱来的结果是什么,我想不用我说。 其次,男人离婚成本降低,势必大大提高离婚率 这样社会上没有资产的女人会越来越多,为了生存她们有可能什么都做得出来 比如千方百计再找个有房男,这样会不会就促使逼迫女人成为小三、也就构成了其一的结果 我只能说 可恨的不是小三,而是经不住小三诱惑的小瘪三 最后苦的到底是谁呢、 我很纠结。 为此我要开始存钱了。 万一哪天离婚,我连房子都没有、
铁血汉子 回复:哎,,可恨啊:dizzy:
CITIESONGHUI 回复:真的吗{:4_81:}
liuanwangyue 回复:所以啊,女性结婚真的要慎重呀。
妇炎洁 回复:哈哈哈 ! 以后是我们男人的天下啦! 现在的小姑娘物质不起来啦。。 哈哈哈 我开心啊。。
lyq0304 回复:嘿嘿,女儿也要自强起来,自己挣钱自己花,一样可以过得潇潇洒洒的。
想个马甲憋一天 回复:新的婚姻法最近很火啊,争议很多
人来疯 回复:那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撕皮拨壳儿。 回复: 围观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