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

作者:晴阳
内容: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 [font=Times New Roman]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扩大内需,调整消费结构,关注环境民生、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又一项重要决策。 [/font] [font=Times New Roman] 市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凡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报废汽车就可以申报补贴,补贴3000元至6000元不等,具体标准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将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font]
边走边爱 回复:现在经济不景气,政府政策尤为重要了。
天天向上 回复:以旧换新,要有旧车才行啊!
天天向上 回复:以旧换新,要有旧车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