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狸猫换了太子”
作者:aweictt1
内容:花钱买房,房子就是自己的,天经地义。然而,市民李芳却遭遇了一件倒霉透顶的事:2003年10月份一次性付清20.5万元买下的南京秦淮区的一套房产,住了两年后,却被别人撬门赶了出来,说房子不是她的,而且自己手中的“两证”居然是假的。
原来,当初经手该套房产的中介公司经纪人“狸猫换太子”:私自扣留了购房者李芳的“两证”,同时伪造了一套假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忽悠”购房者,并利用真实的“两证”将该房“偷卖”给自己,再以该房屋向银行和个人骗取抵押贷款。近日,用如此手段“倒卖”两套房产的被告人周华被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事件:
住自家房子被人赶出
2005年9月的一天中午,李芳和朋友刚刚吃过午饭,就接到同学的电话“你快回来看看吧,来了一群人,把你家大门撬开了,现在这帮人还在你家呢!”顾不上细问太多,李芳挂上电话就火急火燎地往家赶。果然,自家大门已被撬开,大约有五六个人站在自家大门口。还没等李芳开口质问为何私闯民宅,这帮人倒是先开了口:“你是不是李芳?”在得到确认答案后,其中一人不容李芳发火立马说:“你不要发火,我可以赶你走。”“你凭什么赶我走?!”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居然要被人赶走,李芳自然也反问得理直气壮。
这时,李芳没想到对方居然拿出了该套房子的房产证,“你的房产证是假的,我也有房产证。”李芳拿出了自己的“两证”给对方看,对方却说自己的房产证才是假的。
一套房居然有两套房产证,究竟孰真孰假?双方也吵不出个结果,于是李芳与对方约定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鉴定。查验结果令李芳惊愕不已:自己手中的“两证”是假的!该套住房的产权人叫周华,正是当初自己委托购房的“金陵世家”房产中介公司的部门经理。更离奇的是,资料显示,这套房产竟是李芳本人“亲自”将该套房产卖给周华的。
案发:
一房冒出俩“房主”
原来,周华私自扣留了李芳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交给李芳一套伪造的“两证”。之后周华又伪造了一份与李芳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连同李芳办土地证时留下的身份证,找到一家“专业”的担保公司,花了几千块,帮忙将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连房屋买卖契约上“李芳”的名字都是这家担保公司帮签的。就这样,周华省心省力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该套房产“偷卖”给了自己,并从建设银行骗取了17万元的房屋抵押贷款。
2004年1月,周华辞去“金陵世家”房产中介公司部门经理的职务,自己出来加盟开了一家“龙鼎中介”,仍然经营房产中介的相关业务。
2005年5月,“龙鼎中介”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再次缺钱的周华,又将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李芳的房产抵押给一家名为兰海的担保公司,借出11万元。然而百密一疏,周华“精心”策划的“狸猫换太子”终究抵不过几方的到场对证。2005年9月,兰海担保公司因周华迟迟不肯还钱并联系不上,于是上门收房,这才“东窗事发”。
警醒:
“两证”最好亲自拿
其实,周华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操作手法并非“新创”。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小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就曾利用这种操作手段,“成功”地偷卖住房骗贷借钱。只要三四年之内将钱挣回并还清,再找个借口将真的“两证”还给真房主就行,即使房主发现了也可以私底下塞给房主一笔补偿金,而并未损失的房主通常也“乐享其成”选择息事宁人。当然,也正是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更纵容了一些房产中介经纪人的胆大妄为。
负责审判此案的审判长朱世珍提醒购房者,这样的案例和作案手法频频见诸报端,说明一些小房产中介公司的确存在极少数这样缺乏职业道德的经纪人。因此购房者千万不可“省心”到连“两证”都不愿亲自去房产部门领取,这个环节最好还是亲力亲为。(文中人物系化名)
乞丐 回复:晕,不是和前面的一样吗: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