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政策再次提标扩面 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0元统一调至109元
作者:秦时明月
内容: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09-01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姜小兵) 近日,市政府对我市新农保政策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新农保待遇水平,以加快推进新农保工作。
我市新农保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组织实施工作稳步推进。但新农保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新增参保人数少、续保缴费率低等问题。对此,新政策建立了新农保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从2009年7月1日起,市区参保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月标准的18%发放,即由原每人每月50元统一调整为109元。今后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建立的还有新农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制。从新农保实施时起,市区参保农民达到退休年龄,符合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且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人员,在15年的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当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最高不超过50%。此外,我市还建立了丧葬补助费制度,规定从7月1日起,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死亡后,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同时给予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困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死亡人员8个月本人生前月养老金。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不予发放。
lyl5357157 回复:这个真的非常好
qinlijuan 回复: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