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育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马召开 马鞍山经验广受关注
作者:星轨
内容:马鞍山市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向城乡居民延伸,率先全省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9月1日,全国生育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马鞍山市召开。作为我省唯一、全国7个试点城市之一,马鞍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会上介绍了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典型经验,受到参会人员的普遍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副司长李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莉、副厅长吴健,马鞍山市委书记郑为文、副市长金庆丰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吉林、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160多名参会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吉林、江苏、广东、湖南4省和马鞍山、长春、成都、青岛4市,分别介绍了各自生育保险工作经验。其中,马鞍山市采取的“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依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创新做法,引起与会人员的广泛关注。
据介绍,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马鞍山市就着手建立实施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并已基本实现了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全覆盖”。今年,该市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向城乡居民延伸,率先全省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参加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同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参保居民个人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为体现对参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关爱,该市还建立了生育妇女“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保障体系和新生儿“落地参保”办法。并在定点就医范围、费用结算模式、经办服务管理及服务质量考核上,实现了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统一。使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在维护城乡妇女权益、提高国民人口素质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郑为文在会上致辞时,介绍了马鞍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郑为文说,多年来,马鞍山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关注民生,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马鞍山市将近30万城乡居民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实现了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此次,全国生育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马召开,是对马鞍山市生育保险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他希望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借此良机,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把马鞍山市生育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刘莉在致辞时表示,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安徽省马鞍山市开展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试点,下一步,我省将在指导马鞍山市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力争到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