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点退房行规虽已取消 加收半天房费仍在继续
作者:星轨
内容:一直遭到消费者质疑的“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的行规已被废除。9月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几家旅游宾馆了解到,12点退房行规虽已取消,但有的旅店仍表现出观望态度。
马鞍山市某三星级旅游宾馆因区域位置离市中心较远,标准间的房价比闹市区宾馆的房价便宜了三分之一。9月5日上午,该宾馆总台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这里下榻的客人若中午12时以后至傍晚6时前退房仍需加收半天的房费;如晚上6时以后退房就应多交一天的房费了。工作人员解释,客人用房超过12时只要提前经大领班同意,也可免费使用个把小时。而一家四星级酒店在超时用房的收费上,则采取的是按时计价加费的办法。总台人员介绍,12时一过,房客退房每超1小时加收3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此标准累加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款只规定了酒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并未对结账方法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宾馆饭店的住宿计费方式将会趋于多样化,消费者在有更多选择的同时应 “货比三家”。
凤在江湖 回复: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lyl5357157 回复:每个酒店最好应该把自己的一些小的东西标出来让顾客能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