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等于“业主”
作者:aweictt1
内容:[font=宋体]孙先生也是一个把家里的房子落在十多岁儿子名下的家长。当初买房子时,他也想着家里就一个孩子,房子早晚都是他的,干脆早点交给他。可是,现在麻烦来了。
最近,孙先生所在的小区业主入住率已经超过了60%,业主们张罗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看着小区论坛里热热闹闹的帖子和发言,孙先生心里痒痒的,很想试验一把,参加竞选,入主业主委员会。但是,物业公司要求他提交能证明自己业主身份的证明材料,孙先生就不得不退缩了。他家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家儿子的名字。孙先生又想,干脆推儿子去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自己在幕后“垂帘听政”。可是,他的这个主意也被否定了。物业公司称,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成年人。他家儿子没有参选资格。
[align=center][b]律师点评[/b][/align]
[align=center][b]炮制“小房主”小心权利受损[/b][/align]
孙先生的房产证上是其儿子的名字,因其未成年,进不了业主委员会,小孩就只能参加会议而不能参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不能参选。当然,孙先生儿子作为业主所享受的物业服务等相关权利仍应该得到保障。如果未成年业主的权利受到侵害,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是可以代孩子来主张和行使权利的。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麻烦还不止这些,日后涉及房屋大修、翻建等问题,还会遇到许多阻碍。据《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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