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惊爆“受贿门” 反对商业贿赂势在必行
作者:淡然一笑
内容:[font=楷体_GB2312]美国软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一位新闻发言人13日证实,可口可乐参股的瓶装厂——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前员工,涉嫌受贿已经被中国警方拘留。[/font]
继力拓中国区部分管理层因涉嫌受贿被捕后,著名跨国公司再爆丑闻。
美国软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一位新闻发言人13日证实,可口可乐参股的瓶装厂——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前员工,涉嫌受贿已经被中国警方拘留。
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2月10日,是由上海市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中粮酒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美国可口可乐合作经营的大型饮料生产企业。据悉,该公司是目前可口可乐在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装瓶厂。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商企业开始贿赂,手法也是五花八门。外企屡试不爽的方法之一就是直接给钱,中国贿赂“文化”根深蒂固?人脉关系决定着企业生存,请客送礼左右竞争者的命运,给钱效果最明显。有些公司打着要求政府官员、商业高管出国“访问”,并以“参观工厂,接受培训”的幌子,前往世界各地旅游圣地旅游观光。其次,“回扣、折扣加佣金” 真正意义上的明帐回扣、折扣、佣金都是合法的,但是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是挂“回扣”、“折扣”、“佣金”之名,行商业贿赂之实。再者关联交易支付贿金的方式则被业内人士称为“完美行贿”。例如,很多企业的老总都有自己的公司,公司有时会以其亲戚或朋友投资的面目出现,隐蔽性很强。还有一条就是助学。例如知名外企在中国投入惊人的成本,与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合办EMBA班,来自其重要合作伙伴的学员常不需自费进修,这种行贿手段相对光明正大。
面对日益复杂的形势,各国是如何反对商业贿赂的呢?
新加坡:采取一切措施减少腐败机会。新加坡最重要、最有效的经验就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腐败的机会。早在1960年,新加坡政府就修改了早年殖民时期的《预防腐败法》,到1993年共进行了七次修改。《预防腐败法》对贪污、贿赂行为做了非常严密和具体的规定。
韩国防止腐败和贿赂的一个关键性措施就是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关进行清廉度调查。韩国政府采取的另一个反腐败措施是2005年由韩国政府、政界和经济界共同签署的《透明社会协约》,34日标是应立没有腐败的先进型透明社会。
日本反商业贿赂首先是在法律上筑起反商业贿赂的重要防线,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连微小的商业贿赂事件也决不放过。日本界定的贿赂范围相当广,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或者欲望的一切利益都可以算作贿赂,包括提供性服务以及高规格的宴请和接待等。
在瑞典,立案门槛低,监管举措多。瑞典首创了很多先进的制度,被很多国家学习和借鉴。例如,专门的检察官制度就是瑞典人的发明,并且至今仍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世界上第一个执行政务公开的国家、首创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信息公开降低了商业贿赂发生的可能性。
目前,德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刑法典》和《反腐败法》。这些法律对各种形式的贿赂做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治措施。在德国,制止贿赂行为主要是通过司法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以排除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
而在美国有四大机制遏制商业贿赂。从美国的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管方面来看,对商业贿赂的围剿有这样四大主要机制:一是反垄断机制;二是公平竞争机制;三是舆论监督机制;四是法律机制。此外,美国制定了《反海外贿赂法》,把反商业贿赂推向海外。该法律适用于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