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族转身变房东 "以房养房"是否划算要算账
作者:暗羽
内容:目前,出现了不少“一半出租,一半自住”的房东,他们大多数是高校刚毕业,“新房东”们不仅要有投资眼光,脑筋必须多几次转弯,充分预计风险,在“以房养房”的过程中将每一笔买卖账算清楚,才能做到稳中求胜。
据沈阳日报介绍,前一阵儿,刚刚毕业两年的董先生物色到铁西区滑翔附近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老式房”,正期待着沈阳秋季房交会的开幕,好与房主过户交易。
董先生说,“十一”之后就去找几家[url=http://www.soufun.com/][color=#000099]房产[/color][/url]中介,把房产挂牌“出租”。
“半间卧室自己住,一室的出租。”才到手的房子,为什么选择跟别人合住呢?原来董先生毕业不久,目前月收入2,000元左右,如果每月要负担按揭还贷,还要应付日常生活开销,比较吃力,所以出租另一半房屋,实现以房养房,可减少还贷压力。
9月11日了解到,购买一套高档小区商品房自住,将“老房子”出租,这种“以房养房”的房产投资方式在沈阳已蔚然成风。
[b]“以房养房”是否划算要算账[/b]
“以房养房”是否划算呢?从事房产中介多年的奥隆职业房产总经理夏先生介绍,原则上来说,如出租房产年收益率高于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则应出租,反之则出售。
他举例说,一套位于富民小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老式住宅,目前市值估价为24万元左右。如果以月租金750-800元出租,那么一年的租金收益为9,000-9,600元,年租金收益率为3.75%-4%。从这一点,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出租后的收入,超过银行贷款利率是有一定难度的。
而且租金收益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和定价的影响,但新买的房子每个月银行贷款是固定的,也就是财务上的“收入不稳定而支出刚性”。按照上述计算结论,“以房养房”是不如“卖房款存银行”的。
但是,夏先生告诉,计算的结果是“以房养房”不划算,但是这个例子是没有考虑到二手房本身的价值增长,如果算上房价未来的上升空间,就是另外的结果了。
业内人士介绍,沈城“以房养房”的人群不占少数。2009年1-7月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3,729元/平方米,比2008年同期上涨5.4%,据此推算,沈城存量房价格每年的增长幅度应该在4%左右,再加上3.75%-4%的出租收益,就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了。因此,在沈阳“以房养房”是非常划算的。
[b]“月光族”转身变“房东”[/b]
“本来可以买单间,总价低,但住着不舒服。此外,我单身,还考虑到外地父母要要来沈阳落脚,所以选择了购买了这个50平方米的‘一室半',但是总价上去了,按揭压力也大了。”准备十一以后出租的董先生坦言。在此矛盾下,“月光族”的他便想出了这套房子以“自住+出租”的形式赚取收益,不仅实现了买房计划,而且真正成了“房东”。
这类“一半出租,一半自住”的房东大多数是高校刚毕业,或者是工作不久创业初期的年轻人,房款首付由父母资助,按揭款主要由个人承担,因为在创业初期,每月的按揭还贷成了不小的负担,于是,就想着出租部分房间收租金的方法,缓解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