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平房到高楼大厦的变迁
作者:陌仔
内容:从低矮、破旧的小平房到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从几代人同居一室到2008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7平米。60年沧桑巨变,随着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烟台市民真切地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实惠。
“外面小雨,里面大雨,外面大雨,里面暴雨,有的时候雨太大了,全家人都到院子里躲雨……”虽然相声里对居住条件的描述有所夸大,但的确反映出以前人们对住房的无奈。对此,市民曲守福深有感触:“55年以前吧,3间房住10几口家,那时候是草房,下雨,外面下大的,家就下小的,这么凑合着。”
为了“居者有其屋”,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1984年,我市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1993年,又启动了安居工程,先后规划了福安、惠安两个安居小区;200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认真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连续7年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列入政府为民服务实事,统一规划建设了锦绣新城一、二、三期,锦绣花园一期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为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经济适用住房,为2763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证。
今年,烟台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力度,确定全市建设经济适用房5000套、廉租房2500套。烟台市房管局房改科科长刘健:“上半年,全市累计落实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1个,总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已先后开工16个,共有5个项目、共6.85万平方米已经竣工,市中心区上半年圆满完成了锦绣好家一期764套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8月份起又向社会推出5个项目经济适用住房2200套,廉租住房50套,目前正在实施供应。”
如今,烟台市已初步建立了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框架。刘健:“对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两种方式提供廉租房;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此外,还统筹考虑既不在现行保障范围内、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的住房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机制加以解决。一大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爽歪歪 回复: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
感谢党,感谢人民!
感谢我戴滴,妈米生鸟我,才能感谢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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