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友人莫名变房主
作者:暗羽
内容:李先生突然去世,其妻余女士悲伤之余想出让李先生承租的公房贴补家用。但她发现,这套房屋的房主已变成了丈夫生前好友朱先生。无奈之下,余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公安机关将朱先生户口迁入该房的行政行为。 余女士和李先生在彭浦新村有两套公房,其中一套由李先生承租。不久前,李先生突然撒手人寰。为缓解拮据的经济状况,余女士想将丈夫承租的公房转手。然而,此时她才得知,李先生生意上多年的合作伙伴朱先生已将户口迁入该房,成了新户主。“我先生尸骨未寒,他就霸占了我先生的房产。”为此,余女士诉至法院,以求讨回公道。
面对情绪激动的余女士,该案承办法官找来朱先生了解情况,得知朱先生将户口迁入该房并非鸠占鹊巢,而是另有原因。
朱先生原本在彭浦新村也有一套房子。但由于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李先生就和朱先生商定,由朱先生将其房屋出售,房款用于经营,朱先生的户口则迁入李先生承租的公房。随后,两人依照约定,各自履行了承诺。李先生去世后,朱先生就以唯一在册户口人的名义成为了该房的户主。
“当初我是为了两人共同的生意,才卖了自己的房子。李先生同意我的户口迁入,是打算在将来房屋拆迁时给我一定的补偿。对此,余女士应该是知情的。”朱先生对此很无奈。
双方陈述令案件脉络逐渐清晰。虽说余女士打的是行政官司,可问题的根源是各自经济利益的矛盾,法官认识到要使案件得以解决,必须让双方利益得到保障。
“朱先生和你的丈夫不仅是生意伙伴,还是数十年的挚友。朱先生为了生意,卖掉了自己的房产,更见得他们关系非同一般。”法官向余女士分析了朱先生迁入户籍的历史原因,以及朱先生预期利益的正当性,希望她能念及亡夫与朱先生的旧情,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法官同时指出朱先生私下将自己变更为户主,行为有不当之处,也希望他看在故友的份上,在利益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不要让故友遗孀为难。
几番推心置腹交谈下来,余女士和朱先生的情绪都平静了下来,双方愿意协商解决纠纷。考虑到余女士在彭浦新村还有一套公房,法官提出一个方案:朱先生将户口迁出涉案公房,余女士则同意朱先生的户口迁入自己承租的公房。该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很快达成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