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业病体检与诊断出新规

作者:欧阳北北
内容:[size=4]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在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通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其他诊断机构按规定已经做出职业病诊断的病例,在没新的证据资料时,一年内不得进行重复诊断……日前,马鞍山市卫生部门推出新举措,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性健康体检与职业病诊断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该市卫生部门要求,各体检机构必须按规范确定体检项目,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劳动者工作现场进行检测评价。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在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通知劳动者,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还必须通过国家疾病控制系统对体检结果实行网络直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其工作场所已经不存在,又不能提供原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近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作出诊断结论;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卫生学检查。 此外,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其他诊断机构按规定已经做出职业病诊断的病例,在没新的证据资料时,一年内不得进行重复诊断。[/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