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叫停“孔明灯”燃放和销售

作者:jtforever
内容:[attach]42882[/attach] 迎着朗朗秋月,国庆长假期间,在马鞍山花雨广场上,放飞寄托心愿的“孔明灯”一盏盏升空,美丽又浪漫,构成了诗城夜空一道独特的风景。然而,这些有明火装置的“孔明灯”在飘荡过程中一旦碰到或坠落在易燃易爆物品上,后果不堪设想。 国庆长假期间,马鞍山市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整治检查,制止摊贩销售“孔明灯”行为。 该市行政执法局直属机动大队、城警支队及三区行政执法局共40余人,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在该市花雨广场、市民广场、幸福广场等场所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劝阻、取缔摊贩销售“孔明灯”行为,向燃放“孔明灯”的市民群众宣讲燃放的危害,制止了部分市民燃放行为。 据统计,节日期间,城管执法人员共先行登记保存孔明灯1000余个,制止摊贩销售160余起,劝导现场群众600余人次。现场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基本得到控制。 据了解,“孔明灯”由铁丝和纸质灯罩叠加制成,其将液态酒精浸泡碎布片凝固后作为燃料,点燃后由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的热力而升空,燃料烧完后便会下降,有时可能在灯内的火还没熄灭的情况下就会落下。 小贴士:孔明灯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一旦风力、风向不稳的话,很容易挂在建筑物或树枝上,威胁到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以及各类建筑物安全,所以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